第(1/3)页 大小姐也就走了过去一屁股坐下,然后拿起筷子直接吃肉。 大小姐吃的第一个菜就是红烧肉。这个红烧肉是挺好吃的。看上去特别的有胃口。这里的红烧肉其实和别的地方是有区别的。 这里红烧肉很大一块呢。 简之音一直吃着红烧肉,直到这一大盆,红烧肉吃,剩下两个的时候,大小姐还拿筷子去差,这两个红烧肉,一只筷子插一个。 可是当大小姐就要把红烧肉加到碗里的时候,忽然之间有一双筷子压住了自己的筷子。大小姐抬头一看,压住自己的筷子的人不是别人,而是前任男朋友项子昂。 天哪! 这是故意的吗? 这是故意在这里等着我吗? 还是在故意刁难我? 没有想到这个男朋友当众向我道歉,但是现在却又想为难我为什么? 抛弃了我,却是阴魂不散。 所以大小姐特别的生气,立马就抽搐了自己的筷子使劲地朝男朋友摔了过去。 前任男朋友被大小姐摔了筷子之后,也特别不高兴。 两人大吵。 简之音巾帼不让须眉,大打出手。 项子昂也不客气! 顾臣一直在旁边看着,他就不明白了,一个男人怎么那么小气?如果换作是他,他疼这个女人还来不及,为什么还会不让一个女人吃肉呢? 所以他实在是忍无可忍。 所以他立马站起来,冲到前任男朋友的后面直接钳住了前任男朋友的脖子,之后,直接,前任男朋友的筷子,就这样落在的桌子上。 他回头一看,发现把自己脖子的人居然是这个毛头小子。 所以项子昂特别生气。主要他是觉得很没面子。毕竟对于没有面子的人来说,面子实在是太重要了。 项子昂非常的,不客气,当然了,主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面子。 我和我的前任女朋友吵吵闹闹,我就是给你们看的。就是让你们所有人知道,我曾经也有人爱过,我曾经也有女朋友,我曾经也风光过,我曾经也被人宠爱过。 只不过,这一切我不要了而已。 你们都知道,是我抛弃了我的女朋友。 而且我巴不得抛弃这个女人。毕竟这个女人配不上我。 论家世方面,这个女人比得上音乐总监吗? 还有在工作方面,这个女人的工作算什么?只是一个送外卖的,所以比起音乐总监来说,真的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。 只不过,无论这个女人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,无论这个女人的工作好还是不好,那都是我的过去都是我的光荣。 都是我曾经被宠爱过的痕迹。所以他虽然心里并不爱这个女人了,但是他需要和这个女人有一点点瓜葛。 所以会想着办法去招惹这个女人。即使以吵架的方式也可以。所以项子昂才做出了如此的举动不让大小姐吃菜。 然而,校长的儿子顾臣实在看不过去,所以对前任男朋友大打出手。 第(1/3)页